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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“共享农场”迎来发展期 国家将重点扶持5类“共享农场”

    信息发布者:范长有
    2017-12-13 16:20:59   转载

    随着国家对农村资源的进一步梳理及农村土地政策的进一步的出台,催生出了“共享农场”这样的创新形式。据悉,现在很多地区都开始打造“共享农场”,国家对此也非常支持。据了解,国家将重点扶持这五类“共享农场”,但同时也不能违背这三大原则。

      什么是共享农场?村民可将现有房屋进行改造升级,将民宿出租,民宿的经营权、股权可转让。城里人、候鸟老人可租赁农田农庄,用于农业生产或农事体验。这就是未来的“共享农庄”。

      1.产品订制型

      对消费者认养的农作物建立档案,严格按照约定标准进行生产。产品成熟后,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既可配送到指定地点,也可进行代销,将销售收入返还消费者。鼓励省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、菜篮子集团、酒店、企业、学校等在海南省投资“共享农庄”。

      2.休闲养生型

      鼓励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以出租、合作等方式发展特色民宿客栈,吸引消费者特别是“候鸟”前往农庄休闲养生度假。打造“民宿+农地”休闲养生产品,把经营权租赁给“候鸟”人群、城市居民,用于农业生产或农事体验。

      3.投资回报型

      消费者及投资主体通过众筹等方式募集资金用于发展“共享农庄”,农庄为消费者及投资者提供农资供应、技术指导、托管代种代养、产品销售等配套服务,消费者及投资者按约定获得实物或投资收益回报。

      4.扶贫济困型

      引导消费者及投资主体与贫困村或贫困户直接对接,消费者认养贫困户的农作物或者承租贫困户的农地、农房,贫困户通过出租土地、房产或以土地、房产入股获得财产性收入以及通过打理农庄获得务工收入,实现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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